中共山东省烟台护士学校委员会
关于印发学校党委会议议事规则、校委会
会议制度的通知
各党支部、各科室、各教学部:
《山东省烟台护士学校党委会议议事规则》、《山东省烟台
护士学校校委会会议制度》已经学校党委研究通过,现予以印发。
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中共山东省烟台护士学校委员会
2018 年 10 月 22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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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省烟台护士学校党委会议议事规则
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党委议事程序,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,
提高党的执行力,确保党中央和省委、市委、工委决策部署的贯
彻落实,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、《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
(试行)》和上级有关规定,结合我校实际,制定本规则。
第二条 党委议事应遵循以下原则:
(一)坚持党的领导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、方针、
政策和中央、省委、市委、工委的各项决策部署,思想上、政治
上、行动同中央保持高度一致。
(二)坚持全面从严治党。党委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开
展工作,落实党委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。
(三)坚持民主集中制。党委书记在集体领导中负主要责任。
重大问题的决策,事先要进行认真调查研究和充分酝酿,党委会
上允许发表不同意见,严格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。
(四)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。党委成员要积
极参与集体领导,维护党委的集中统一。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的
事项,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。
第三条 党委议事范围:
(一)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党中央、省委和上级党组织重大
决策部署的重要事项;
(二)审议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,以及直
属单位党委(总支)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;
(三)审议委员会重大决策、重要人事任免、重大项目安排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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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;
(四)学校各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;
(五)研究党的建设、精神文明建设、群团组织建设和思想
政治工作、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和阶段性工作部署;
(六)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;
(七)研究制定全校教学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;
(八)其他需要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。
第四条 党委作出重大决策,一般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:
(一)提出决策方案。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,责任科室
对决策事项进行科学论证,提出决策方案。对需要多个方案比较
的重大决策,应当拟订两个以上备选方案。
(二)充分听取意见。方案提出后,应当充分听取各方面的
意见建议。对专业性、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,应当组织骨干教
师进行可行性论证。涉及多个科室的议题,原则上由主办科室事
先与有关科室协调一致后提交。未能达到一致又确需提交的,应
当说明理由,并附有关科室的意见。
(三)开展风险评估。决策方案提交审议前,根据需要对事
关群众切身利益,且涉及面广、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估。
(四)合法合规性审查。涉及法律法规和重大方针政策的决